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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台湾最早的居民没有留下任何的文字,无法说明这些居民从何而来。人类学的证据显示来自澳洲、印尼、和华南的台湾原住民(高山族)已在台湾 12000 至 15000 年。他们的字词及文法属於今天印尼与的马来亚-波里尼西亚语系,而且他们同样和印尼人有刺青、儿子继承父亲的名字、长老制度、猎人头、拜灵魂、和室内埋葬等习俗。但在超过 500 个史前时代考古地点,像是住宅区、坟墓、和贝壳堆成的山丘,对於台湾原住民的来源有了互相矛盾的结论。目前主要的史前人造物,像是平斧、未磨过的红陶、装饰过的铜器、和玻璃珠,显示了原住民与印尼的关联。另一方面,其他的证据就显示原住民与大陆的关联,诸如上过色的红陶、磨过的红陶、石刀、黑陶、石戟、石桌、和骨箭,则显示了与大陆的关联。但仍然有未解的问题存在。例如说,这些史前遗物是不是由现代原住民的祖先所留下来的?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但很多人类学学者指出目前出土的文物与现代原住民的文化无关。

中国的管理 (西元後 230 ~ 1622)

史书正式记载大陆与台湾关系的情况始於西元230年,《三国志》载:是年吴主孙权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七万人,远征夷州,俘虏数千人而还。从此开始了我国对台澎的经营。隋朝时期,隋炀帝曾三次派人去台湾,对台湾实施管理,南宋乾道七年(1271年),泉州知州汪大猷曾遣军民屯住澎湖。元朝时期,加强了对台湾和澎湖的管辖,1291年,元世祖忽必烈派宣抚使杨祥、礼部员外郎吴志斗"招谕"台湾。1335-1340年间,元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管理其庶政,隶属于福建泉州同安县。明代,朝廷为了守土抗倭需要,加强了台湾一线的国防防卫。明朝末期政府在正式公文上开始使用"台湾"之名。

欧洲殖民 (1622 ~ 1661)

当葡萄牙探险家第一次来到台湾时,他们被台湾山青水蓝的美景所惊讶。他们称之为福尔摩莎,或美丽的岛。往後福尔摩莎的名字被西方人用了一个世纪。他们对台湾的兴趣是有限的,因为他们在北部建立的一个基地後就离开了。

下一批来到台湾的欧洲人是西班牙人和荷兰人。1622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澎湖(荷称 Pescadores)建立的一个军事基地。次年,荷兰人被中国人赶出澎湖,被迫移到较大的台湾岛,并建立了一个殖民首都,统治台湾三十多年。同时,西班牙人在北部也建立了基地,直到 1642 年被荷兰人逐出。

在荷兰人的统治之下,由於他们重新整理中国人的村庄和原住民的领土,农耕地有所增加。台湾成为了一个贸易和转运的中心,其贸易 围包括日本、中国大陆、雅加达、和荷兰。台湾对大陆的输出包括米、糖、 、鹿皮、鹿角、及药品。而从大陆进口的货品包括丝原料、丝织品、瓷器、和药品。有一些从大陆来的货物转出口到日本、雅加达、或欧洲。从雅加达进口的货物有香料、琥珀、锡、铅、棉、和鸦片、而其中有一些会输出至中国大陆。在荷兰人到来以前,在台湾的中国人得以享受与日本的免税自由贸易。而荷兰人在输出品上课税,主要集中在鹿皮和糖。台湾後来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获利最高的部门。1649 年,该公司 26% 利润来自台湾。

除了贸易以外,荷兰的传教士也积极地将台湾人转化为基督教。新教徒建立了荷语教学的基督教学校。到了 1650 年,有 5900 居民归化为基督教。

汉人的移民可以追朔到十二世纪,但是大批的移民是到十七世纪荷兰统治才开始。当荷兰人在统治台湾的时候,中国本土在经历改朝换代。1644 年,满洲入关建立清朝。在南方仍有抗争,影响了不少人。同时,日本倭寇持续地侵入中国沿海。所以成千上万的人,尤其是福建人和广东人,跨越海峡移居到台湾。於 1624 至 1644 的 20年间,超过 25000 家庭,约十万人,移民到台湾。

这一大规模的移民改变了岛内特性。因为了解到这些勤勉农民的需要,荷兰政府雇用这些新移民,并给予牛、种子、和器具,并且承诺每一个新移民津贴现金和一只牛。因为这些土地都数於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人得以从高价租金赚取大额利润。虽然新居民请求土地的买卖,而他们以税代替租金,但荷兰人拒绝了。殖民统治的虐待和新的人头税增加了紧张的气氛。於 1652 年九月,愤怒的中国农民起义对抗荷兰人,却被暴力镇压,6000 农民亡。

郑成功与清朝统治 (1661 ~ 1895)

当满洲军队进入北方时,许多效忠於明的人向南逃,并抵抗外族入侵超过 20 年。其中一个最着名的是郑成功(亦国姓爷),海盗郑芝龙和他的日本情人的儿子。在1661年,郑成功驱逐荷兰人出去,在安平(今天的台南)立都,把台湾作为反清复明的基地。荷兰人在台湾的控制在持续了 38 年。

郑成功为年轻学子建立学校的,教导中国法律和习俗,并建立了第一在台湾的孔庙。在他的领导期间,一股稳定的大陆移民持续到达台湾西岸。农业主要於发展於南部,而工业包括精炼糖、瓦制造业、和产盐。从荷兰人管辖下就开始的贸易,也得以继续进行,其对象有邻近的菲律宾、日本、和冲绳。

郑成功的儿子和孙子继续统治台湾二十年,直到 1683 年投降於满清为止。往後的两百年,台湾一直被清廷统治。

给在清廷的统治下,农业往北扩张,并从大陆来的居民继续增加,尽管存在着禁止渡海的法律。主要商用作物樟脑成为新移民和原住民之间起冲突的导因。竹、稻子、和茶是第一次在台湾耕种。

在 1858 的天津条约之下,台湾的四个港口被迫开放。外国对台湾的得兴趣使清廷意识到台湾的是一个往中国东南海岸七省的重要闸道。因此,在 1870 年代到 1880 年代之间,许多有抱负的清朝官员被派遣到台湾,成功地加强国防、开发煤矿、在和南台湾和中台湾之间和建造电报线、以及跨过台湾海峡与福建省的电报线。1875 年(清光绪元年),清政府为进一步经营和治理台湾,再增设台北府及淡水、新竹、宜兰三县和基隆厅。1885 年,台湾成为清廷的第 22 省。首任巡抚刘铭传任内,推行了一系列的建设,如铺铁路,开矿山,架电线,造商轮,兴办企业,创设新学堂,把台湾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大大向前推进。

1895 年,衰弱的清廷在败於中日甲午战争,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给日本。

时间表
中华民国 (1911-1949,於大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
台湾於 1895 前
日据台湾 (1895-1945)
中华民国台湾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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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货币历史 之一 (-1945)
台湾货币历史 之二 (1945-)
旧台币的小故事
香港货币历史 (1859-)
澳门货币历史 (1905-)
大陈与其货币史 (195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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